台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台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

客服中心 (02)2307-6660
TOP返回頁面頂端

會務訊息

請本會會員提供足以證明供公眾使用,且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之用電場所,由本會建議能源局於修法時將其列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建築物。

21 Jun 2005
2005-Jun-21